1人死亡3人受伤,福建一国企被罚
时间 • 2025-08-09 11:22:04
船舶
事故
近日,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罚款60万元。详情如下——
2025年3月11日14时56分许,位于海沧嵩屿街道排头路72号的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建4.1万吨油化船污液舱(左)发生一起一般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3名救援人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海沧区应急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后报海沧区政府审批。
2025年6月11日,海沧区应急局收到区政府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的认定,要求海沧区应急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经查,被处罚单位存在“组织金属船舱内临时用电作业未纳入危险作业进行分级管理,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对外协单位厦门靖华通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协调、管理不力”的违法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据介绍,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系福建省属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金2.5亿元,年产各类船舶120万载重吨、产值35亿元左右。主营船舶制造、钢结构件制造与安装、船舶修理、海洋石油工业设备制造、电子计算机技术软件开发与咨询服务等业务。
来源:观八闽综合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