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因车祸
去世8年,她仍在寻找弟弟
死亡真相:昏迷了怎能签下授权委托书?医院到底该不该被立案……
从抱住弟弟那刻起,徐女士就对弟弟的死因存了疑,她申请了封存病历。9年多过去了,从最初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到鉴定为医院诊疗过错;从最初的普通民事案件,到申请警方刑事立案,这么多年过去了,徐女士一直在探寻着弟弟的死亡真相。
弟弟车祸去世她发现异常
现年60岁的徐女士永远忘不了10年前的端午节,因为那天是弟弟徐伟出车祸的日子。2013年6月12日,弟弟在延长县办事,“当天中午12点多,我接到延长县交警大队的电话,称弟弟出了交通事故,已被送往延长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延长医院’)救治。”她当晚赶到延长后,被通知人已经送到太平间了。两天后,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2013年6月12日04时10分许,26岁的延长县黑家堡镇人张某利持“C4”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事故发生时未悬挂号牌),因夜间行驶、车速过快,对前方行人动态观察不够、措施不当,致该车将前方同向行走的行人徐伟撞倒,徐伟经延长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驾驶人张某利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徐伟无责任。再见到弟弟时,徐女士忍不住扑了上去,就在抱住弟弟尸体痛哭的时候,她发现了异样:“弟弟穿着我在北京买的短袖,短袖上方口袋里,有一盒烟和打火机完好无损。”
紧急封存病历后,与医院谈判无果
徐女士回忆,她当时一边哭,一边拉上身边的二哥往外走。走到外面才说出心中的疑惑:经过车祸送来,如果抢救的话,烟和打火机怎会完好无损,难道他们抢救不需要脱徐伟的上衣吗?作为家属不在身边的患者,难道不需要翻看随身携带的物品吗?“我们当时找了延长县主管卫生的副县长,在延长县卫生部门的见证下,去医院封存了病历。”据徐女士回忆,在交警大队的调解下,家人与肇事者张某利达成了赔偿30万元的协议;而对于延长医院,徐女士只是怀疑医院在对弟弟徐伟的抢救过程上存在懈怠,所以只是与医院沟通,也没有实质的证据。“头两年,是我跟院方交涉,因为我在北京工作,又因弟弟离异后独自抚养的孩子又由我照顾,时间精力不够,2015年委托律师介入。”2019年,院方换了领导,新任领导否认该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任何与徐伟死亡有因果关系的行为。
医院造假?昏迷者“被签授权委托书”
2020年,徐女士更换代理律师,委托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喻胜修代理此案。2月9日,喻胜修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当时前往延长医院调取封存的病历时,他发现抢救徐伟的病历中有一份患者授权委托书,其内容是徐伟授权肇事者的父亲张某晓作为徐伟在医院诊疗期间的代理人,代替徐伟签行使诊疗中涉及病情、医疗措施及医疗风险等事宜的知情同意权。“徐伟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是如何同意并作出委托的,又是如何在昏迷情况下在委托书上签下自己名字的?”喻胜修说,显然,这是一份造假的授权委托书。病历中除了患者授权委托书上有徐伟的签名和被委托方的签名外,还有医患沟通记录,病危通知书上的亲属签名栏上也都有张某晓的签字。后医院证实,该委托书确实不是出自患者之手。
鉴定结论:“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种种疑点,徐女士选择了向法院起诉。2021年5月,延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徐伟的家属起诉请求延长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案件受理后,同年10月27日,在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下,由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对徐伟在延长医院的病案进行鉴定。喻胜修回忆说,听证会现场,除了医患双方外,还有鉴定所聘请的临床专家、法医学专家。“当延长医院医生表示重度颅脑损伤、瞳孔放大无抢救必要时,有法医学专家质问:哪本医学教科书告诉你们颅脑重度损伤可以放弃治疗?如果这种情况出现在患者众多的西安市,要多死多少人?”喻胜修说,“专家还从病历中发现,医护记录中徐伟病情曾有过好转迹象,专家在质问医院方为什么不继续给药而轻易放弃治疗时,竟得到‘没有家属,医疗费谁交’的回复。”同年11月25日,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就此出具了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书医院方陈述:病历资料中“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徐伟”的签名是在徐伟失去委托能力(徐伟自入院始终处于昏迷状态)的情况下由交通事故肇事者的父亲张某晓签署。
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医院存在三点过错,患者入院诊断“急性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并脑疝,硬膜外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诊断明确,患者生命体征尚平稳,具有明确的“颅内血肿清除+去骨瓣减压术”的急诊手术指征,且无明确的手术禁忌症,医方在未报请医院总值班及医务科备案情况下,自作主张放弃积极的首选救治措施;选择了对症治疗的“甘露醇降颅压”的办法,且使用力度不足,存在严重的医疗过错行为;在患者呈昏迷状态、且无家属陪同、无授权能力的情况下,医方擅自决定由肇事方代签授权委托书并签署病情知情同意书,告知授权不合规范。最终给出的鉴定意见为:延长县人民医院在对患者徐伟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行为与患者徐伟死亡之后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建议医方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将案件移交公安,公安不予立案
2022年4月26日,延长县人民法院认为徐伟家属在封存病历后8年之久都未及时主张权利、进行鉴定、提起诉讼,现已超过诉讼时效,判决驳回家属的诉讼请求。徐女士上诉至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9月1日,延安中院作出“原审法院没有查清本案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撤销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书。
2022年9月26日,徐伟的家属申请延长县人民法院中止他们与延长医院的医疗损害纠纷的民事审理,将本案中涉及到犯罪的线索移送延安市公安局,并申请延长县公安局回避,但被告知还是要先将该犯罪线索移交给延长县公安局。随后,延长法院向延长公安移送该案的相关刑事犯罪线索。
2022年11月4日,延长公安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原因是“延长县人民医院不存在涉嫌故意杀人和医疗事故的犯罪事实”。徐女士对此不服,申请复议,2023年1月17日,延长县公安局作出“维持原不予立案决定”。
主治医生:让肇事方父亲代签字是做个见证
2月1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实地走访,向当年参与救治的医生、以及现在各部门就此案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了解。延长县人民医院现任副院长马强是当年参与救治徐伟的主治医生之一。马强说,这个事情过去很多年了,之前家属也来找过,但向法院提起诉讼是近一两年的事情。就在去年冬天,医院当时所有参与抢救的医生和护士都被延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问了话、做了笔录。马强说,当年这个患者有精神疾病,他在一个垃圾堆周围捡吃的,凌晨过来一个三轮车,没看到他,三轮从他头上压过去,人送来的时候昏迷着,头也被压得变形了,也没有家属。不过,马强没有介绍如何认定徐伟为精神疾病患者,说当时送徐伟来的是肇事者,因没有别人在场,便让肇事方的父亲张某晓代为签字,就是想着有人做个见证,证明医院对此人实施了抢救措施。“如果没人签字,现在追究起来,就更说不清了。”医生刘红成的名字也在病历上出现过。马强介绍说,“刘红成当年是医务科科长,我们科主任当年兼任着院领导职务,大家当时讨论过徐伟的病情,他的情况都知道,不存在鉴定意见中‘未报请医院总值班及医务科备案’的情况,只是没有形成书面文书。”他说,不能用现在的规范去对标9年前的做法。如今是医院急救站站长的刘红成说,“脑疝形成中线偏移,已经丧失了手术的时机,没有手术意义了。”马强表示,“他们(司法鉴定所)判我们全部责任,这个有些过分了,从没见过这样的鉴定结果,不能说我们没治疗么?”马强同时强调,徐伟的死因是车祸而非医疗事故,即便真的是医生犯了大错,哪怕鉴定机构认定医院99.9%的责任,也不可能是全责。马强承认,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是经延安中院在众多司法鉴定机构中摇号产生的,当时也的确得到了医患双方的同意和认可。既然延长医院不认可该司法鉴定结果,为什么没有申请再次鉴定?该院郭院长和马强均表示,重新鉴定的申请交由律师在办了。徐女士说,弟弟有工作,精神也正常,马强说弟弟有精神疾病,得有证据。
警方:医院医生够不上犯罪
延长县公安局两次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依据是什么?2月13日,延长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告诉记者,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原因就是通知书上写的“经审查认为,延长县人民医院不存在涉嫌故意杀人和医疗事故的犯罪事实”。刑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案时间跨度长,当年法院按照交通肇事罪将撞人者判了刑,现在又提出医院有问题,鉴定机构鉴定出的结论又很直接,自己干了24年刑警,从未见过“医院全责”的结论。当时一度怀疑鉴定意见书的真伪,后来确认是真的后,去年冬天还是想到西安见一见鉴定专家,后因疫情等原因,没能见到专家,但电话中,专家表示对自己出的鉴定意见负法律责任。公安局对此很重视,成立了专案组,对此案展开调查,最终认为,在徐伟死亡的问题上,医院医生还是够不上犯罪。他说,既然当事人已经向延长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那就让检察院来查,查出谁的责任谁承担。2月14日上午,徐女士抱着厚厚的一沓材料,来到延长县人民检察院递交材料申请对公安立案监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审查,如发现存在刑事犯罪情况,刑事部将向延长县公安局发出意见,要求公安说出不立案的理由,再审查理由是否合适,确实有证据证明构成立案条件的,检察院会监督延长公安局立案。
>>焦点一医院对司法鉴定意见书未及时提出异议,时隔一年后,能否重新申请鉴定?有律师认为重审重新鉴定很难启动,也有律师认为重审还有机会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刘霄峰是陕西省著名卫生法专家,也是西安市政协委员。他认为,原审司法鉴定并不因本案二审和重审而自然失效,不应轻易启动重新鉴定。刘霄峰解释说,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在医疗损害侵权诉讼中,为解决案涉医疗专业技术问题,依法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专业意见,为审判人员认定事实提供重要参考。如果本案一审所委托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具有相应资质,鉴定程序合法,亦无证据证明鉴定意见严重缺乏依据和其他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则不能仅因为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轻易启动重新鉴定程序。否则,将可能影响人民法院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赵良善认为,延安中院发回重审,重审就是全部重来一遍,倘若诉讼时效未过,医方对原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持有异议,可重新申请鉴定,如果徐伟家属对重新鉴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亦可申请再次鉴定。当然,在司法鉴定中,原审法院会参考第一次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
>>焦点二该司法鉴定结果能否作为公安机关立案的依据?律师:司法鉴定可以作为医方存在犯罪嫌疑的事实证据,公安机关应予立案侦查
陕西臻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菲说,我国《刑法》规定的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医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或存在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等都属于“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诉。赵菲指出,本案通过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进行的司法鉴定,可以作为医方存在犯罪嫌疑的事实证据,公安机关应予以立案侦查。赵菲认为,本案医务人员在患者生命体征尚平稳,具有明确的急诊手术指征,且无明确手术禁忌症的情况下,自作主张放弃积极的首选救治措施,属于严重不负责任,在与患者死亡之后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情形下,应以医疗事故罪立案追诉。
>>相关数据100条医方有过错判决书中医方全责只有两个
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关键字:医疗鉴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鉴定,共检索到2243篇文书,显示前600条。在排序前47页中,记者共查看了231条,其中有100条是医方存在过错责任,责任从轻微到次要、再到主要不等。另外131条中,有的是有一方不同意做鉴定,有的是主动放弃鉴定,有的鉴定材料不全被鉴定机构退鉴,还有的是医方无责。在100条医方存在过错责任的判决中,只有一条鉴定意见给出的是医方承担全部责任,还有一条是法院根据鉴定意见,判决医方承担全部责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苗巧颖文/图编辑杨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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