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击哄抬煤炭价格行为?国家发改委答红星新闻:立即提醒约谈,调查通报,依法查处
时间 • 2025-11-06 13: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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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更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其中明确了哄抬煤炭价格的四大具体行为,包括捏造涨价信息、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以及无正当理由大幅度或者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
对于上述现象,国家发改委将如何进行审查和打击?5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召开5月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会上回应了红星新闻的上述提问。
▲图据国家发改委
孟玮指出,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能源,煤电占全社会发电量约60%,稳企业用能成本必须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切实抓好煤炭保供稳价工作。
根据《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的规定,孟玮表示,经营者销售煤炭的中长期交易价格,超过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明确合理区间上限的,现货价格超过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明确合理区间上限50%的,如无正当理由,一般可视为哄抬价格。
孟玮表示,国家发改委将密切监测煤炭市场价格变化,对发现超过合理区间的立即进行提醒约谈,必要时采取调查、通报等手段,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对于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同时,孟玮强调,国家发改委也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保障煤炭供应合理充裕,保持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
红星新闻记者杨雨奇赵倩北京报道
编辑柴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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