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
5月30日,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0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225-229号)。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不断改革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针对未成年人权益全面保护不够的问题,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过程中,做实刑事、民事、行政一体保护,同时注重民事、行政权益保护、刑事犯罪预防和惩治及公共利益维护等,为未成年人构筑全链条、全方位、立体化防护网络。
本批专题案例包括两件刑事案例和三件民事案例,是人民法院融合贯通涉未成年人各类审判职能,做实一体保护的集中体现。
五件案例具体包括:
1.《江某某正当防卫案》(指导性案例225号)是一件因学生霸凌而引发的正当防卫案例。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该案例要求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通过综合考量案发起因、是否为主要过错方、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情节,准确界分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
2.《陈某某、刘某某故意伤害、虐待案》(指导性案例226号)是一件涉及虐待未成年家庭成员的案例。该案例根据实践发展对虐待罪中“家庭成员”的范围作出适度拓展,规定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罪数处断规则,明确故意伤害未成年人案件认定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标准,将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要求切实落实到具体案件中。
3.《胡某某、王某某诉德某餐厅、蒋某某等生命权纠纷案》(指导性案例227号)是一件涉及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并供其饮用的案例。该案例通过综合考量饮酒未成年人自身及监护人、经营者等主体过错情况,认定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并供其饮用的经营者对损害后果承担按份赔偿责任,有利促推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法定责任落实到位。
4.《张某诉李某、刘某监护权纠纷案》(指导性案例228号)是首例婚内监护权指导性案例。该案例通过参照适用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有关规定,暂时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宜,并明确暂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有协助对方履行监护职责的义务,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要求。
5.《沙某某诉袁某某探望权纠纷案》(指导性案例229号)是首例隔代探望指导性案例。该案例明确在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的情况下,依法支持隔代探望,做到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利益,有利于促进家庭和谐。
红星新闻记者祁彪北京报道
编辑张莉责编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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