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发文:不良信息上报征信前应告知借款人
时间 • 2025-11-01 19: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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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个人征信报告出现侮辱字眼,冲上微博热搜。虽然涉事机构——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出面道歉,但该事件到底是如何发生的、怎样处置、如何杜绝等问题,仍然成为社会关注热点。
今日,为了进一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银保监局通过官网发布《进一步加强辖内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
通知特别强调,因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而产生的不良信息,贷款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在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前告知借款人,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借款人发送不良信息报送提醒。
同时,红星资本局发现,该通知从完善价格管理、完善合同管理、规范行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另外,通知明确要求,各机构应依法规范各类催收行为,不得以恐吓、威胁等手段催收贷款;各公司应明确消费者投诉流程规范及处置期限,提升响应速度,建立投诉处理台账,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妥善处置金融消费者投诉事项。
红星新闻记者李伟铭李晨
责编任志江编辑邓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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