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小区树木成灾物业砍了45棵树,不料被临时叫停恐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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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入住了十几年的小区内,植被生长多年,“太过茂密”,被认为影响了业主生活、甚至威胁安全。10月15日,在经过小区业主签字表决之后,小区物业公司出资对小区树木进行修整,结果齐刷刷砍倒了一大片,但却没有在相关部门备案和审批。原本是为小区业主服务的一个举动,物业公司接下来面临的,将是职能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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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树木“成灾”
物业公司出资修整
因为对小区内树木被砍伐一事提出质疑,业主张勇(化名)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10月18日,成都沙河新城小区植被修整工作在进行3天之后,突然停了下来。
10月18日,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了一上午,成都商报记者在沙河新城小区内看到,雨水穿过密集的树叶,落到地上,打湿铺满一地的青苔,让小区过道成了一个“溜冰场”。楼栋的墙角处,潮湿阴暗,因树木密集,见不到什么阳光,置身其中,像在森林中穿梭。
业主刘芳说,小区从2005年开始入住,植被十几年一直没有修整过,如今,小树苗已经长到了五六层楼的高度,树枝到处蔓延,有的已经伸到了业主的窗户内。“一到夏天,蚊虫乱飞。”更重要的,是因为树木太过茂密,遮挡了阳光,路面青苔密布,底层住户家中潮湿不堪。
记者发现,很多树木的位置距楼栋只有一两米远,以榕树居多,有的树根已经伸到了墙角。倾斜的树身悬在空中,有业主说,暴雨时曾经出现过树木倒塌。原本为环境和健康而种植的树木,如今却成了小区业主的“灾难”。
今年上半年,小区物业公司在接到多位业主的反映之后,开始征求意见,记者通过物业提供的签字薄发现,超过一半的业主支持对小区植被进行修整。
从10月15日开始,物业公司出资请来了施工方,对小区内的树木进行修枝。18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在小区内发现,除了修枝外,很多树木确实遭到了砍伐,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称,砍伐的主要是榕树之类的杂树,而其它的名贵树种都只是修枝。
得知记者来访,小区数十名业主积聚在一起,表示对修枝砍树表示支持,反对砍树的张勇,家住六楼,面对几乎一边倒的意见,他提出:“不能把自己楼栋门前的树砍了,那棵树是我种的。”
那么,物业公司这项工作,为什么会被叫停?
未经审批且砍伐45株树
物业公司恐遭处罚
府青路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在接到小区业主举报后,他们马上对砍树行为进行了制止:“我们和园林部门的人一起到了现场,发现被砍掉的树达到了45株。”
原来,按2017年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和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共同制定发布的《成都市住宅小区绿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住宅小区绿地的树木。
如因树木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需修枝的,需由业主或物业服务机构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修剪请求,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向属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请求,经属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意),由物业服务机构制定修剪方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由物业服务机构报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后组织实施,并接受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向业主公示。
↑小区业主张勇(化名)介绍小区树木被砍情况
园林部门一位工作人员透露,小区树木只能移植,不能砍伐,同时需要物业公司到政务中心的园林部门窗口备案,经审批符合条件之后,园林部门会出具一张植被移植证。“此次小区物业在修枝前不仅没有备案审批,还对树木进行了砍伐。”
目前,府青路街道办综合执法大队以向上一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出了联合执法函,沙河新城小区物业恐将面临罚款的处罚。据悉,擅自移植、砍伐树木,按照《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试行)》第三十一条“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赔偿金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成都商报记者逯望一摄影报道
编辑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