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间投资注入活力,四川出台这些新举措!
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乡村振兴、交通建设等6大领域;推动民营企业尤其是创新型民营企业挂牌上市;实施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为民间投资注入活力,四川再出新举措。9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民营办获悉,为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有关要求,加大民间投资促进力度,更好发挥民间投资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四川省民营办印发了《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从持续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方向、持续优化民营企业融资服务、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大力优化民间投资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19条举措。
记者了解到,为持续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若干举措》提出将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定期发布投资项目清单、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落实同等对待支持政策等4项具体举措,其中明确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任何部门不得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显性或隐性歧视条款、准入门槛。在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方向,明确在乡村振兴、交通建设、市政建设、现代服务业、社会事业和绿色低碳产业等6大领域,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为持续优化民营企业融资服务,《若干举措》提出在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加大融资保障力度、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等3个方面,给予民营企业支持扶持。比如,深入实施“五千五百”上市行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及时纳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进行培育。引导有条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发挥专业优势,推动民营企业尤其是创新型民营企业挂牌上市。支持天府股交中心设立“专精特新专版”,进行企业股票挂牌、上市选拔、培育孵化。再比如,将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费率,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着力缓解小微市场主体融资难题。
在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方面,《若干举措》还从切实减轻主体负担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2个方面,帮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缓税缓费、留抵退税等系列降本减负、纾困解难政策措施的同时,加强政策广泛宣传和精准滴灌,让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活力。同时,将实施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持续推进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降低企业负担。此外,《若干举措》还明确将大力优化民间投资发展环境,聚焦科技创新支撑、信用环境建设、法律服务供给、维权服务质量等4大板块,明确具体工作举措。
此次出台的《若干举措》有何特色亮点?四川省民营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若干举措》还有三个方面的特点值得关注。比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民间投资“不能投、不愿投”“缺项目、缺资金”等方面困难问题,强化公平竞争、项目推介、融资支持、环境优化等方面举措,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同时,措施具体务实,《若干举措》坚持以务实举措扩大民间投资,既有定性工作要求,也有定量目标任务,做到有针对性、具操作性,可实施、能落地。此外,强化责任落实,为推动《若干举措》落实,除确有必要外,具体工作任务原则上只明确1个牵头单位,相关工作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落实,避免责任不清、推进不力。
红星新闻记者李彦琴
编辑成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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